把妇女当牲口买卖,这是必须消灭的绝对之恶
来源:凤凰东方财经
搭救被拐女研究生立了功的党支部书记说:“她如果早告诉我她的身世,她共产党员的身份,我说啥也不能让她在这儿受这么大的委屈,国家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呀!”
如果小A不是研究生与共产党员,最好结局恐怕就是像郜艳敏一样。
今天和大家谈谈在妇女拐卖问题上的暗黑现实。
被拐卖到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下岸村的郜艳敏,又一次成为舆论热点。只不过上一次(2006年)她是“嫁给大山的女人”、“最美乡村女教师”,是诸如此类的狗血煽情建构出来的圣女形象。而这一次则激发了大家对拐卖人口问题的沉痛关切与理性思考。
郜艳敏再次火了之后,有不少记者去下岸村采访。一些村民对到来的记者充满敌意。有村民责备郜艳敏的高调揭了村子买媳妇的伤疤,败坏了村子的名声。他们还把村里男人说不上媳妇归咎于她。他们质问记者:村里还有60多个光棍,你们给办办?
提个尖锐的问题吧:这个下岸村有几个人是无辜的?
2015年7月30日,河北曲阳县委宣传部发布一份签名信。
信中郜艳敏称:“想要平静的生活,希望家人不受到伤害。”有许多小清新跳出来,称要尊重郜艳敏的“自愿选择”,不要再给她“二次伤害”。仿佛郜艳敏成为中国千千万万被拐卖妇女的代言人,仿佛郜艳敏的选择代表了中国千千万万被拐卖妇女的主流选择,仿佛郜艳敏的“自愿选择”,可以凌驾于法律与普遍正义之上。
同济女研究生案折射的暗黑
先从另一个著名案件讲起吧。1988年9月3日,《光明日报》发表《沉重的思考——对11位女研究生被骗案的追踪采访》,轰动全国。其中最有名的是同济大学女研究生小A的故事。这年2月,小A在郑州火车站,被一个叫李敏的小姑娘拐卖到了山东省郓城县农村,作价2480元,买主是农民宫长恩。
在被拐卖的整整71天,小A遭到宫长恩的强奸,并被严加看护。在卷宗里小A自述:“我曾经把灯泡取下,触过电,或许电压太低,或许我的鞋太绝缘,未死成;我曾经上过吊,但绳子靠墙太近,我一伸腿又下来了;我曾拿着刀划过手,但未找到大血管,没有下手;我也曾到处寻找农药……”
小A很漂亮,1.70米的苗条身材。她的“婆婆”打心眼儿里喜欢她,鸡下的蛋不舍得卖都给她吃了……
搭救她立了功的党支部书记说:“她如果早告诉我她的身世,她共产党员的身份,我说啥也不能让她在这儿受这么大的委屈,国家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呀!”
如果小A不是研究生与共产党员,最好结局恐怕就是像郜艳敏一样,与“丈夫”生儿育女后认命了。宫长恩最后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。
10年之后,报道小A的记者武勤英写了回忆录《女研究生如何被拐骗》。讲到郓城县公安局的《关于打击拐卖人口、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报告》,统计数据触目惊心:自1978年至1988年,共有2700余名外地妇女被拐卖入该县。其中14岁以下16名,14-18岁75名,18岁以上1900余名。其中未婚妇女占70%,已婚的占30%。
这份报告记载:“我县被拐卖的妇女中,有9名因抗拒成婚,不堪受辱而自杀。在大人乡徐庄村、王井乡王皮村,两名少女都是在卖身的5天之内自杀的。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。”
武勤英写道:“透过这文字上的数据,沿着女研究生一步一个脚印的泣血历程去寻找,我仿佛从《天方夜谭》中的故事里走进又走出。”
2005年6月1日晚,一位母亲抱着被民警解救回到贵阳的女儿悲喜交加。当日,被拐卖到山西的6名贵州籍少女回到贵阳
小共同体共犯问题
穷乡僻壤,光棍要讨个媳妇不容易。买个媳妇花几千块那是一笔巨款。被拐卖的女性要逃脱可不容易,首先必定被“买家”严防死守。在这个意义上,买家全家都是共犯,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。
而且,如果一个村子贫穷,外面的女人不愿意嫁进来,光棍扎堆,花钱买媳妇很可能蔚然成风。
为了保护“买来的财产”不跑掉,整个村子都可能结成利益共同体:一是会形成一种内部共识与“习惯法”:买来的媳妇就像买来的牛羊一样,是私有财产,要予以尊重;二是会形成一套保护这种“特殊私有财产”的“群防群治”体系:对被拐卖妇女企图逃跑的行为,互相要通风报信、知会对方;对于警察来解救刚被拐卖妇女的意图与行动,村民会预警,会拒绝配合,让警察找不到人,甚至会聚集起来阻挠警察把人带走。
中国现行刑法第242条:“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、儿童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、儿童的首要分子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、威胁方法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”这一法条非常有中国特色,也非常有针对性,就是针对上述情况的,惜乎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见到这一条被适用。
如果当一个村子的村民集体阻挠警察解救被拐卖的妇女,能够派出大批警力将阻扰的村民系数抓起来,并以共犯论处,再让媒体广而告之,相信几个这样的案例以后,这种小共同体“野蛮的习惯法”也就慢慢土崩瓦解了。
文明如果不对野蛮保持进攻与压制的态势,野蛮是不会自动消失的。把妇女当牲口一样买卖,没有任何一个文明社会可以容忍与接收,这是必须消灭的绝对之恶。
或有人说,郜艳敏与同济女研究生被拐案发生时都是二三十年的事儿,现在应该很少发生这样的拐卖事件了吧?随着经济的发展,拐卖妇女确有可能比以前少多了。但千万以为北上广深才是中国,中国之大之多样超出你的想象。中国落后的地方多了去了,落后的另一面就是野蛮。
现在,中国男性比女性多了3000多万,十年后可能会多5000万。2013年,新出生小宝贝的男女性别比达117.6:100,正常情况下这一数字应该是102-107:100。那些找不到老婆的男性基本在穷乡僻壤,有着对购买媳妇的结构性需求。这个男女性别失衡的人口结构短时间是无法调过来的。
在中国当女人也是苦,一方面很可能被在娘胎里被流掉了或生出来被杀害了,根本生不出来或长不大;另一方面,那些生出来的女性长大之后还面临被绑架被拐卖的风险,说不定今天还是天之骄子,明天就陷某个不知名的山村再也见不到天日了。
在这种态势之下,必须用严刑峻法来打击买卖妇女的人,非如此,不足以保护中国的妇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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